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就是以一定的汇率互换一定数量的双方的货币量,增加对方的外汇储备以应对不测之需。是国家出于提高两国的外汇储备,以平衡两种货币的供需,稳定汇率,防止(特别在金融危机条件下)出现外汇市场的混乱。
2008年以来,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、中国香港、马来西亚、白俄罗斯、印度尼西亚、阿根廷、冰岛、新加坡、新西兰、乌兹别克斯坦、蒙古国、哈萨克斯坦、泰国、巴基斯坦等14个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总额为1.3万多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。